经济 政策 国家 2026-03-09T19:14:13+00:00

巴拿马通过债务时效认定行政程序法

巴拿马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项简化银行债务时效认定程序的法律。如果债权人在三年期限内未采取追索行动,债务人现在可以行政方式要求终止义务,而无需承担司法费用。


巴拿马通过债务时效认定行政程序法

国民议会三读通过的一项立法倡议,确立了针对银行和金融机构债务的时效认定的行政程序。这使债务人能够在法律追索期限届满后,直接要求终止这些义务。该法案为客户提供了一个行政途径,让他们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追索期过后,向所欠款的实体申请时效认定,而无需启动通常漫长且昂贵的司法程序。该提案基于巴拿马商法典第1652条,该条将银行或金融合同产生的诉讼时效定为三年。如果在该期限内债权人未采取追索行动,债务人可以正式申请承认该时效。该倡议的提出者、副议员埃内斯托·塞德尼奥解释说,其目标是通过提供行政机制来消除已超过追索期的债务。他指出,在许多情况下,银行和金融机构将这些逾期债务组合出售给家具店或其他仍在追讨付款的催收机构。“我们在这里建立的是一个行政程序,根据该程序,追索期结束后,个人可以联系其债务人并申请该时效,”塞德尼奥说。该倡议以45票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旨在使消费者能够在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采取追索行动时,能够行使其债务时效的权利。该法要生效,必须得到总统批准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