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秘书处(SNE)澄清,强制将生物乙醇与汽油混合的规定与目前正在国民议会讨论的法案无关。该机构解释说,这一义务已在2023年和2024年批准的国家立法中确立。根据SNE的说法,根据现行法规,生物乙醇混合物的应用本应于2026年4月1日生效。然而,在官方公报中公布的第MIPRE-2026-0010986号决议并未创造新的义务。SNE指出,该决议仅推迟了现有规定的实施,因为在预定日期,国内将无法获得含有生物乙醇的汽油。“该措施是由于到2026年4月1日,国内将无法获得含有生物乙醇的汽油,”SNE在官方通报中指出。该秘书处强调,这不是一项新措施,也不是目前正在国民议会讨论的法案所衍生的决定。该机构解释说,该立法倡议有另一个目标:建立一个更新的监管框架,以适当实施生物乙醇混合物。如果该法案获得批准,其实施将持续24个月,这是为确保必要的技术、物流和质量控制而估计的时间。SNE指出,这一期限将确保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实施生物乙醇与汽油的混合。
SNE澄清生物乙醇混合与法案无关
巴拿马国家能源秘书处(SNE)澄清,强制将汽油与生物乙醇混合并非新措施,也与当前议会法案无关。由于缺乏必要基础设施,实施已推迟至20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