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活动 国家 2026-01-28T07:30:33+00:00

巴拿马:议员可同时担任律师

巴拿马国家律师协会主席支持允许议员从事律师职业的决议。然而,一些立法者认为这存在利益冲突,危及立法工作,为他们创造了特权地位。


允许议员同时担任法律专业人士的决议得到了国家律师协会(CNA)主席玛里莎·塞德尼奥·巴斯克斯的支持,她向《巴拿马美洲报》表示,她认为议员在不影响立法工作的情况下从事其专业工作没有任何“问题”。根据立法机构的说法,该提案基于巴拿马共和国宪法第158条第4款,该条款规定,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议员可以在会期外或通过许可在会期内,在司法机构面前从事律师职业。然而,一些议员不同意塞德尼奥的观点,他们认为这一许可不仅会使他们的同事凌驾于其他专业人士之上,而且还会构成明显的“利益冲突”,这将危及立法工作。“就像要求每位公职人员在工时内完成工作一样,议员也必须这样做;之后,他们可以从事自己的职业;他们只需要知道在哪里以及从事何种类型的业务,这是我唯一会质疑的,但我将始终捍卫律师从事其职业的权利,”一位议员断言。此外,议员不一定必须处理与最高法院(CSJ)相关的案件,因为存在与其政治行为无关的法律程序;因此,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这应在他们的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独立议员奥古斯托·帕拉奥斯指出,一个人一天24小时都是议员;因此,在不损害工作日的情况下没有时间从事律师职业,此外,这也不是公民对议会所期望的信息。他提到,尽管对一些人来说,这一措施可能是不道德或不合伦理的,但它是完全合法的,因为与其他机构不同,如行政检察院、选举法庭、司法机构和公共部,国家议会的组织法并不禁止在该机构外从事职业。他补充说,他们所担任职位的“分量”在签署任何必须由国家司法管理者进行分析和裁决的法律文件时具有“分量”,而这些人正是他们所审判和确认的人。“我因明显的利益冲突而投了反对票;我们是议员,也是律师,但我们并不从事实践,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信息,”他强调道。获准从事律师职业的议员包括:艾萨克·莫斯克拉、哈米斯·阿科斯塔、达娜·卡斯塔尼达、恩内斯托·塞德尼奥、雪莉·卡斯塔尼达、纳尔逊·杰克逊、迪迪亚诺·皮尼利亚、海罗·萨拉萨尔和一些替补议员。关于处理远离CSJ案件的提议,他指出,即使议员们致力于管理程序,这些程序也必须加快,因此不能排除存在“影响力交易”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