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国民议会启动了政治时钟,以选出新的人权监察员,在批准了一项设立法规并正式开启选举该国负责保护人权的新职务人选的程序后。
这一决定是在现任机构负责人爱德华多·勒布朗·冈萨雷斯将于3月31日结束其任期时做出的,这迫使立法机构在该日期之前确定其继任者。
随着该决议的通过,立法全体会议正式宣布了选举和任命监察员的程序,该程序根据宪法和现行法律规定的权力进行。
政府委员会开始筛选 该程序将在巴拿马国民政府的政府、司法和宪法事务委员会开始,该委员会将负责召集候选人、接收所需文件并对有兴趣担任该职位的人进行面试。
此阶段结束后,委员会必须向立法全体会议提交符合宪法和规范该机构法律要求的候选人名单。
随后,立法机构的领导层将确定举行新监察员选举会议的日期,该日期必须列入全体会议的议事日程。
议员将有五分钟时间提名 根据批准的法规,总秘书处将向每位议员——主要议员和有资格的替补议员——提供正式的候选人名单。
在选举会议期间,每位议员将有五分钟时间提名名单中的任何候选人。
提名之后,每位议员将有长达30分钟的时间向全体会议阐述其立场。
辩论结束后,立法机构主席将宣布投票开始,投票可以通过举手或电子系统进行。
结果必须在同一会议中确定,任命将通过由议会主席和议会秘书长签署的 decree 正式化,随后是新负责人的立即宣誓就职。
职位要求 宪法规定,担任该职务必须是巴拿马本土出生,年满35岁,充分享有公民和政治权利,并拥有公认的道德操守。
此外,申请人必须拥有大学学位——最好是法律和政治科学专业——并且有与保护人权相关的履历。
程序的开启标志着立法机构中新一轮政治斗争的开始,不同部门已经开始采取行动,将其候选人推举到对保护公民保障至关重要的关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