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常规海关检查期间。根据官方声明,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法规和巴拿马共和国签署的现行国际协定中规定的程序。针对这一说法,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巴拿马外交部以协调相应行动。未详细说明任何违反协议的情况。报告解释说,情况始于一名委内瑞拉政府代表出示了证明其领事馆成员身份的证件,并将四个(4)行李放入相应的扫描仪。当行李通过检查设备时,其中一个包内检测到异常图像,需要进一步检查。巴拿马共和国海关总署就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外交部发表的关于托库门国际机场外交邮袋被强行打开的声明作出回应。巴拿马实体表示,认为有必要澄清所发生的情况。正是在这一点上,程序被激活。根据海关的说法,当告知官员需要进行手动验证时,她表示这是一个外交邮袋。行动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的。随后,该部确定,所提交的行李不符合1961年《维也纳公约》规定的最低要求,特别是第27条,该条规定构成外交邮袋的行李必须带有表明其性质的外部可见标志。其中包括外部标记、封条和不可侵犯性组成部分。根据声明,这些要求在检查时并不存在。巴拿马海关总署重申其尊重国际规范、外交以及在适当对待驻国外交使团的承诺。此外,它坚持认为,所采取的行动是在巴拿马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并符合国际法规定的操作程序。检查是在机场的常规控制范围内进行的。
巴拿马澄清托库门机场外交邮袋检查事件
巴拿马海关总署声明,在托库门国际机场对委内瑞拉外交邮袋的检查是严格按照协议和国际规范进行的。该机构强调,行李上没有可见的外交身份标志,这导致了对其的检查。检查后确定,该邮袋不符合1961年《维也纳公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