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将追究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的提议,在法律界引发了强烈批评。专家警告称,该措施缺乏专业依据,并未为打击犯罪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前检察官、律师罗伯托·莫雷诺断言,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扩大刑法对儿童的适用范围或加重刑罚能够减少犯罪率。他还补充说,目前尚无统计数据可以证明12岁以下儿童所犯罪行具有重大意义。从宪法角度看,莫雷诺提醒说,巴拿马的宪法概念包括该国签署的国际人权条约,其中《儿童权利公约》是重要一项。根据这些标准,在考虑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之前,甚至应评估提高年龄的可能性,尽管可接受的最低年龄是12岁。这位前检察官还警告说,巴拿马刑事司法系统在物质和人力资源方面都不具备承担新职责的能力,因为它目前尚无法有效处理现有职责,即使涉及12岁以下儿童的案件很少。在他看来,坚持对如此年幼的儿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是民粹主义和哗众取宠,这分散了政府应关注的真正重点:加强学校项目、促进和平文化以及开展替代性活动,使儿童远离犯罪。
数据与机构能力的缺失。类似地,律师大卫·比亚雷亚尔表示,在讨论12岁以下儿童的刑事责任之前,必须掌握清晰的统计数据,了解14岁以下有多少未成年人卷入犯罪以及犯罪的性质。比亚雷亚尔强调,并非该年龄段的所有儿童都能完全理解什么是犯罪及其行为的后果。他提醒说,此事由1999年第40号法律管辖,因此任何试图追究12岁以下儿童刑事责任的尝试都将直接修改该法规。他还警告说,第40号法律本身必须提供必要的工具来照顾这些未成年人,而这在他看来尚未解决。“我认为他们没有准备好处理这个问题,”他在评论国家机构能力时说。这位法学家坚持认为,这是一个犯罪学问题,需要分析现象的真实原因,包括未成年人是否出于自愿行事,或是否被成年人利用和操纵来犯罪。
无数据立法的风险。另一方面,前全国律师协会主席、律师胡安·卡洛斯·阿劳斯警告说,任何立法倡议都必须首先分析该年龄段未成年人涉案的总数。阿劳斯指出,只有在审查这些数字之后,才能讨论法律改革的必要性,否则法律将失去其普遍性,最终沦为处理特定或临时情况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