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巴拿马的选举制度更具包容性,全国选举改革委员会(CNRE)批准了选举法庭的一项提议,以方便永久或暂时残障人士的投票。该倡议旨在确保任何公民都不会因身体障碍或行动不便而使其投票权受到限制。该提议规定,行动能力受限的选民应优先安排在设有更好通行条件的场所的投票站,例如公立和私立学校、公立和私立大学、会议中心、体育馆、体育竞技场或其他合适的公共空间。其意图简单而意义重大:让投票权更贴近那些在行使投票权时面临更大障碍的人士。作为调整的一部分,提议修改选举法第405条,以便选举法庭能够具体规范与已正式登记在选民册上的残障人士投票可及性相关的所有事宜。通过这项修改,旨在确保这些措施不会仅停留在纸面上,而是在每次选举过程中都有明确的适用规则。
巴拿马简化残障人士投票程序
巴拿马选举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提案,确保行动不便公民的投票可及性,保障其投票权。